律师热线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公司合同
金融证券
刑事辩护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双方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由此引起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的,属于民事案件范畴。
电话咨询
.|.
短信咨询
.|.
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首页
来访导航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