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律师热线 
首页 >>文章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1、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申请复核。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提出复核被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先的责任认定结果的,可以提起诉讼。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