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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承诺的赠与可以索要吗?

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对你“画饼”,“我爱你,回头我就赠与你我一半的家产”等甜言蜜语。然而,等热情冷却,家产还未到手,此时是否可以向他索要这个“大饼”呢?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于赠与合同的无偿性,本质上是一种实惠行为,即使赠与人撤销赠与,也不会损害受赠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上赐予了赠与人这种撤销的权利。 为了避免被“画饼”,、受赠方可以要求赠与人将赠与内容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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