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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后另一方能主张吗?


来源:南京欠款纠纷律师

能否主张该房产首先得先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如下规则处理:   1、按约定   因为买房这种事属于双方自由的意思表示,所以首先看双方就这个是否有约定,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比如,约定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2、无约定   (1)一般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就归谁所有;   (2)不需要登记的,谁购买、使用、保管、照顾就归谁;   (3)双方共同购买、使用、保管的,以协商的方式解决;   (4)不能协商解决的,根据出资的份额来确定怎么分割;   (5)不知道归属于哪方的财产,一般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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