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南京欠款纠纷律师服务网
推荐信息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的法律效力


来源:南京欠款纠纷律师

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的同意,配偶在该保证合同中未签字并不影响签字一方个人保证责任的成立与生效,签字一方以个人财产提供的担保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但其在未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同意的情形下,承诺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系无权处分,配偶对此不予追认的,该承诺无效,并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的法律效力
      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的同意,配偶在该保证合同中未签字并不影响签字一方个人保证责任的......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
      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

·担保合同的内容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那么担保合同包含哪些内容?缺少内容会有怎么样的法律......

·动产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

·定金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抵押协议
      抵押人:______企业性质: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14 南京欠款纠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 转10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咨询